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

非暴力,而是武力反抗暴政!

來源:莊元生面書

   六月六日,維園舉辦晚會悼念八九年六四屠殺後兩天,香港發生一次類似於台灣佔領立法院的行動。  事源於香港政府漠視新界東北區住了數十年的村民權利,執意發展東北地區,美其名為增加土地供應,興建更多樓房解決香港居民住屋需求。  實質除了莽顧當地以務農維生數十年的居民生計以外,開發後增加的土地大都是興建豪宅,或面向大陸市場的超級購物中心,滿足已經肚滿腸肥的地產發展商永無止境胃口。  東北居民及支持者用盡一切平和手段,向官員解釋,申訴,請願都未能得到政府合理答覆之下。  最後只能作出較為強烈的行動,於立法會表決東北發展撥款的最後一天會議,離開立法會門口的示威區,湧入立法會地下大堂靜坐抗議,寄望立法會議員能聽取民意,不通過東北發展所需撥款。

政府官員,乃至為政府保駕護航的建制派議員,政黨一如以往地讉責居民不理性,暴力侵佔立法會,影響會議進行。  姑勿論立法會大堂乃公眾地方,任何人士都可以自由出入,示威人士也只是靜坐於大堂展示標語抗議,間或有個別人士用擴音設備演講,並無任何人進一步想闖進會議廳阻礙會議進行。  示威人士一貫地保持香港人獨有的超高理性克制。  直至晚上九時許,警方試圖闖進公眾大堂,驅趕示威者,同時想關掉大堂玻璃大門,令大堂內的示威者再得不到外面集會人士的支援。 至令門外的蘭花系,熱血公民成員,或其他聲援示威者而聚集大堂門外的市民一湧而入,制止警方關門。  當然,過程中不免有肢體碰撞,但一邊警員想關門, 一邊抗爭人士要制止,難道能要求雙方一點身體接觸也無,隔空發功?

就因為這短短十多分鐘的肢體碰撞,抗爭者就被指控為非理性,暴力等負面行為。  這是當權者對反抗他們的平民百姓的一貫做法,毫不出奇。  出奇之處,反而是很多同樣身為無權無勢的普通香港市民,也認同這種說法,而當中更不乏高級知識份子,這就實在令我難以理解。

無論是由英國管治時期,至九七年英國把香港移交給中共統治以後,此前管治香港的總督或此後中共統治下的自治特區行政長官,都並非由香港人投票選舉產生,移交前由英國委派,移交後由中共背後操作控制選舉,由中共屬意人士出任特區首長。  因事之故,香港政府從來就不用向香港人負責,香港人也幾乎不能左右政府施政,只能被動接受管治,不論好壞。 英治時期,還有英國本土的民主政治所制肘,英國當朝執政黨終要面對選民,受在野黨監察,怕道德有損,選舉失利,總算不敢太過份,還是中規中矩,香港人還可以生存於夾縫之中。 但九七移交以後,中共一黨獨大,無人制衡,官商勾結,金權政治,貪污腐敗的情況無日無之,亦連帶影響香港官場也漸漸沾染了大陸官場的不良風氣,令香港的官商勾結只有比英治時期更加嚴重,更肆無忌憚。  而自從一九七八年成立廉政公署後漸漸去除的貪污舞弊情況更是死灰復燃,再者中共希望能更容易統治香港,暗地裡令受控於中共的特區政府放寬自由行,放寬對大陸人的移民政策。  曾經一位擁有探油採礦工程學歷的專業人士希望通過優才入境計劃申請移移民來港,並拿取一百三十的高分數而最終被拒諸門外《星島日報, 2007921日報導》,反而部份只當香港為跳板,方便轉移資產到外國的明星商家從寬處理。  而每天更加有一百五十個單程證名額,供大陸人以家庭團聚為理由申請來港,而審批權卻在中共政府手裡,香港政府無權處理,以中國官場之黑暗,花錢買通官員取得單情證來港等情況必定非常嚴重,而中共政府更方便地隨意安插更多受控制人士來港,分薄香港本土居民權利,更容易控制香港已經不公平的選舉制度。 另一方面,當中有很多人士來港後因語言不同,學歷較低,或學歷專業未被香港承認,來港後找不到合適工作,而只能依靠香港政府褔利支援生活,令香港已經貧乏的社會保障制度百上加斤,原來為保障香港本土基層市民的褔利被分薄,被剝削。 而因為大陸資金出逃,導致香港本地資產瘋狂價格上升,連帶百物騰貴,買不起樓或供樓負擔越來越吃力,令香港中產階層生活也同樣過得比九七年前更加困難。

香港政府並非民選,實際上由中共控制,乃人所共知。 香港人變相仰息於中共獨裁政權統治之下,而這個獨裁政權,遠的有發起瘋狂的大躍進,滅絕人性的文化大革命,直接殺害,餓死數千萬人,而近的就有令每個香港人都刻骨銘心,每年都在維園舉辦悼念晚會的八九六四天安門大屠殺。  生活於資訊發逹,自由的香港,地理位置又近靠大陸,香港人理應比誰都更加清楚中共如何殘暴不仁,為何仍然會反過來為獨裁政權講好說話,讉責手無寸鐵的市民非理性,不守法,比屠夫政權更加暴力橫蠻?  香港曾經是亞洲四小龍之一,而我們比其他三小龍更為優越的就是我們的法治精神。 而法律,最基本最重要的功用是保障每一個人的自由,都可以享有公平的機會,絕對不是令管治者更有效地統治人民的工具。 本來政府的權力就應該來自人民的授權,當權者得到公權力後必需小心運用,為市民服務,架構一個公平公義的社會基礎令各人盡展所長,絕不是當權者利用公權力以自肥。 可惜,移交後香港處於中共獨裁體制統治之下,當權者乃至整個政府都無需依賴人民授權而擁有公權力,當權者能任意妄為地使用公權力去欺壓無權無勢的市民,肆無忌憚地吸取民脂民膏以自肥。 值得同情的,應該是被欺壓的市民,為何會有許多香港人竟然連這麼簡單的境況都視若無睹?  更有甚者,反過來認為香港實在太「自由」,政府應加強力量,壓下所有反對聲音?

政府亂用公權力欺壓人民,當權者非是人民投票選出,人民生活於獨裁統治的水深火熱之中,法律再不能保障個人自由,再無法令所有人都得到公平對待之時,法治社會被獨裁政權弄得支離破碎,法律已經變成操弄奴役人民的工具。 我們就應該效法祖先的勇氣,就似歐洲的法國大革命推翻路易十六,一百年前的辛亥革命推翻滿清帝制,提起武器奮起反抗暴政,為自己,更為下一代建構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這是每個人都應該享有的權利,亦是義務。 而並非屈服於暴政之下為奴為婢,甘之如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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