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23日星期一

給民主黨的信

五區總辭,全民公決。便是把決定權交回人民手裡,給一個機會香港人從少數特權者手裡奪回我們應該享有的自主權,有力地告訴當權者香港人的意願。但是民主黨,無謀更無膽,而且還以為全香港人跟你們一般見識。請問,除了少數既得利益者,又會有那一個人願意活在他人意志底下?

不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不要以為只有你們民主黨才能替我們爭取民主,這是全香港人的事,這是我們的權利,我們有義務出一分力爭取我們與生俱來的權利。如果到最後,補選輸了,那麼亦是我們的選擇。無論結果如何,最重要是給我們一個選擇!

我不要看到立法會坐着一班,船頭驚鬼,船尾驚賊,只懂跟程序做事的政治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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