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8日星期日

人妖之戀

  白蛇傳,不論是原著,改編拍成不同版本劇性的電影,不約而同地所有改編的人,觀看的人,我相信連原作者蒲松齡都認為,許仙無情無義,法海多管閒事,而十有八九都覺得,被壓被鎖在雷峰塔下的,不應該是白素貞,應該是那個食古不化,頑固,毫不講理的法海。

  葉公好龍,書本戲劇和現實的確是兩個世界。當大部份人為白素貞抱不平,罵許仙無情無義,看不過法海的不通情理時。再現實世界又會對同性戀,變性人口誅筆伐。 講到低,他們又沒有要求你們這班衛道之士參與其中,他們只不過想要一紙緍書,有一點點依靠,較容易的在現代社會生活下去,現代社會生活不都是離不開法律嗎? 

  一個法海,一個許仙,一條白蛇,一個雷峰塔,都已經是太多了。

2014年5月3日星期六

古蹟總要埋藏於深處


  今天如常和同事在茶餐廳午飯,看着電視新聞報道於地鐵沙中線地盤發現宋朝古蹟,同事問了一個我認為很奇怪的問題。

  問:何解古蹟總是被泥土掩埋於地下?如果只是陵墓還情有可原,但那個只係一個水井,怎麼會被埋於地下深處?就算水土改變,只不過幾百年,又怎會埋得咁深,要等到建地下鐵路這等龐大工程始能重見天日?

  我知道按照我心中所想的答覆,必定是得罪朋友,但最終我都係忍唔住,實話實說。

  古蹟這種事物,其實周圍都有,係地下掘出來,只因為它剛好在地下而已,其實有好多古蹟都存在於地面,只不過被人為破壞掉,例如頤和園被燒清光,北京外城牆被拆。令我們再見不到而已。  況且我們周圍還保留着很多不用掘出來的古積,好像埃及的金字塔,中國的長城,都不全是從土裡掘出來的,都一樣是有千年歷史的古蹟,總不能要埋過係地下才當係真正的古蹟吧!

  普遍人就係咁,眼前見到的總不當一回事,係要辛辛苦苦掘出來的才當成寶物珍而重之。 究竟要經歷多久,人才會懂得看見眼前的事物,而不再是舉杯邀明月,對影成三人?

  講真, 我又可常不知道應該如何回答朋友的疑問而令他聽得熨貼舒心? 他想聽的答案不外乎因為水土改變,所以令水井被埋,香港雖無地震等大規模改變地型的災害,但係每逢夏天總有大雨,舊時沒有護土牆,沒石屎路,山泥傾瀉必定比現時更加嚴重,什麼也會被埋得乾乾淨淨。 

  只不過,古積之所以成為古積,總不會是因為它曾經掩埋於地下深處。 它所以成為古積,最重要最主要的因素必定是時間。 它是深藏於百尺地下也好,保養得宜立於人前歷久常新也好,它首先必需存在於這個世問足夠長久。

  也許,答案輪轉回初始的疑問,古積總被發現於地下,只因沒有被大地掩埋保護的物事,大部份都逃不過人禍,失去成為古積的機會而已。

2014年4月16日星期三

香港無力供奉你這尊菩薩,你還是返回大陸吧!


  找到這位Betty的Facebook花了十五分鐘看原文,的確係一個很勵志的真人真事。 我相信並且認同那個入境事務主任,醫院裡那位護士對Betty的冷嘲熱諷都係錯誤;而對Betty伸出同情之手,幫助她爭取基本權利的社工,同學,醫生才正確。 而經歷這麼多痛苦的 Betty 因此而起怨懟之心乃人之常情。 但是你必須明白, 你已經逃離那個人治的中共政權,來到仍然是法治的香港(希望將來仍然是) 。  係香港,每一個人都必須尊守法律,服膺制度。 無論是對你冷嘲熱諷的人,或對你伸出援手的人最終都只能按制度行事。而此亦是法治的好處,能夠最大程度地保障每個人都能受到公平的對待,擁有一個人的基本權利。

原文中,她這樣寫:

沒有身份證明文件,我是一個自稱為人卻被政府稱為「不配擁有人權的人」
政府說我休想能在香港讀書。
結果,我入讀小學了。
政府說我不可能找到中學。
結果,我讀過兩間中學。
政府說我不能考公開試,即使能考「你也考不到大學!跟住唔會搵到工作、唔會有人請!」
結果,我考進了港大醫學院。

而事實應該是:

  如果香港政府認為你不配擁有人權,你第一天偷渡到香港就應該已經被遞解出境, 無論你有沒有去處,又或如你內文寫的不敢排除現在的香港政府可能真的會推你出公海海葬。

  如果政府沒酌情給你八位數字的教統局學生編號,你真的是休想能在香港讀小學,中學,甚至於進醫學院。

  Holy Shit 的應該是那個你只敢描述為”那片充滿問題的土地”,而不是真正給你機會追求夢想的香港。 我完全理解你對過去十一年的怨憤,只不過,你應該穿着Holy Shit的T-shirt,拿着香港身份證,站於西環中聯辦門口拍照。

  不要求你感恩,你今天的成績都是你努力得來的。

  但你亦不能把怨恨的對象搞錯了。